记者从龙岩市公安局打黑办了解到,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武平县李富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该案是福建省近年来由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最大一宗涉黑案件,涉案金额近千万、案件卷宗多达58本、判决书长达181页108674字,均创下福建涉黑案件之最。
6月19日, 龙岩中院维持一审对李富春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判决。该犯罪组织到案成员15人,其中团伙头目李富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滥伐林木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数罪并罚,总和刑期4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处罚金56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余14名组织成员均受到1-19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惩处。 (记者 黄如飞 通讯员 张春波 付炎天 廖烘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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